北京再取消49项证明 涉及生育/落户/就医/上学等方面
位置:首页 > 北京 > 本地生活 > 关注民生 时间:2019-02-15
近日,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发布通知,取消49项证明,并公布了保留的61项证明目录。此次取消的49项证明中,涉及生育服务、进京落户、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诸多方面。 哪些证明以后不必办理?证明取消了,相关事项怎么办?这就带大家来看一下~ 此次取消的49项证明中,有21项是北京市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涉及企业设立、进京落户、生活补助、生育服务、医疗保障、子女入学、就业奖励共7个方面。 举例: (一)生育服务证明 过去,独生子女父母申请领取相关奖励、扶助事项时,需要提交档案存放单位、居委会开具的生育情况证明。 而取消后,无需再提交这样的生育情况证明,只需要个人承诺加上部门抽查核实即可。 (二)婚育情况证明 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北京户籍的,申请再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时,过去需要提交夫妻双方存档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外省市一方户籍地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现居住地居委会、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而如今,这样的婚育情况证明也同样被取消。 (三)就读证明 在外省市、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就读的北京户籍学生,过去申请参加北京城乡居民医保时,需要提交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 而现在,申请人只需要提交有效期内学生证或准考证、身份证等能够确认学生身份的相关证件即可办理。 2016年以来,北京市持续深化“减证便民”,分3批陆续清理取消了204项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索要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其中,第一批取消各类证明74项,第二批取消77项,第三批取消53项,取消的各类证明涉及企业设立、经营许可、困难救助、就读升学等与市民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各个方面。 2019年起取消的49项证明: 证明取消后如何办事? 有以下办理方式: 过去需要提交的证明,如今无需再提供。对于北京取消的21项和国务院已取消的28项证明,一共有5种证明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一、有22项改为通过系统内部信息或数据核查的方式办理 比如,原来母亲在国外或港澳台留学、工作并已注销本市户口,期间生育的子女,申请投靠本市非直系亲属进京入户时,需提交的母亲原注销户口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今后调整为公安机关通过内部信息整合检查办理。 二、有9项改为“承诺+监管”的方式办理 比如,原来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时,要求提交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申请保安服务许可,需要提交原单位开具的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经历、资历证明等,今后改为通过“政府部门告知标准要求+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办理。 三、有10项改为通过提交相关现有证件凭证办理 如原来军休干部随军家属、遗属,申请享受医疗、生活补助时,需提交户籍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保所开具的申请人的医保、收入证明,今后这些证明取消,改为依据申请人提交现有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即可办理。 四、有5项改为通过企业征信系统查检办理,有3项被取消 (浏览:次) |